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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及研究機構常在抱怨,香港之專利制度對於當地的專利申請非常不友善,並抑制當地發明的成長,原因即在於香港專利並無「原授專利」制度。但不久,將有一項改變此爭議。
在現行香港專利制度下,專利申請案允許申請人獲得標準專利或者是短期專利。公眾諮詢結束一年多後,諮詢委員會在其2013年2月的報告中宣布,加入第三種藉由國外專利局包含實質審查的專利,稱為「原授專利」,並將在下一階段實施計畫。
三種專利間之區別在於:
1、 短期專利並不需要經過任何實質審查
2、 標準專利僅僅是一個再註冊制度,在香港註冊英國、中國或歐洲專利指定英國等專利
3、 原授專利將會填補此缺口,若申請人希望直接透過實質審查獲得有效證明的香港專利
諮詢委員會同樣建議香港專利代理機構上的一套完善管理制度,以達到該階段和其過渡時期,以支持香港新專利制度之發展
一方面,進行中的專利制度改革目的在於適應環境發展所需及顯現香港的創新,也為香港專利帶來與其他經濟體的平等關係;另一方面,現存的短期專利及標準專利制度仍被保留,因此,現行制度對於使用者將產生極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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