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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中旬台灣陸續爆發出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牽涉到眾多民生食品(粉圓、芋圓類、板條、肉圓、豆花、粉粿及關東煮、天婦羅等魚肉煉製品),起因為市面上所販售的澱粉類食材(地瓜粉、番薯粉、酥炸粉、黑輪粉、清粉、澄粉及粗粉等)遭檢出違法添加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的事件,已備受各界媒體的關注。對於案件相關始末的內容,於維基百科中已有明確記載.

 配方的專利申請案

值得探討的是,據報導,本次事件「毒澱粉」的生產配方是由一位退休的高中化學教師王老師所研發,對於其所研發出之配方『食品用修飾澱粉之製造方法』,曾於2008年進行專利申請,申請案號為097112557 .

 

馬來酐(順丁烯二酸酐)

 

透過該案(申請第097112557號發明專利案『食品用修飾澱粉之製造方法』)所揭露的內容,其主要技術係透過氧化、酯化、還原及凝結四個步驟,來完成其所述之修飾澱粉的方法;而對於有毒的化學添加物「順丁烯二酸酐(Maleic anhydride),或稱「馬來酸酐」,即為案件中酯化步驟中所添加之「馬來酐」,其遇水變成順丁烯二酸(或稱馬來酸)」,即為對人體有害之有毒物質。

 

 配方專利的核駁

 

而對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的結果,主要是以違反申請時專利法第22條第4項(不具進步性),及第26條第3項(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之規定,來作為核駁之依據。

 

其詳細的理由亦可見附圖三的審查意見通知函。於核駁理由中,除添加氧化劑、還原劑的比例未定義明確外,另指出該案係可透過引證1(氧化、還原步驟)及引證2(酯化、凝結步驟)的結合,輕易改變酸酐種類,即可推倒出相同發明,因此不具進步性。

 

而後申請人(王老師)未做出相關回應,故依原申請範圍進行審查,於附圖二核駁審定書可知該申請案並未獲准專利。

 

 事件的省思

 

綜觀專利制度,已愈發普及於現今的社會中,眾所周知,專利主要是針對創新或改良的新技術授予排他的保護,對於一個專利案件的獲准與否,主要是探討案件的「技術特徵」是否滿足專利的要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因此對於專利的探討,似乎容易讓人著重於專利要件的判斷上,而不容易注意到專利所揭露的技術是否會有違反社會道德的問題,因而產生盲點。

 

但,發人省思的是,專利文件是一種促進產業發展的技術文獻,而專利的精神係透過發明人公開其技術的內容,來換取一定期限的專利權,讓其他同業人士,可避免在相同技術的研發上造成浪費,加速產業的進步;而反觀本次「毒澱粉」事件所對應的專利申請案,似乎嚴重違反專利之精神,對於該案名稱中所稱是一種『食品用』的方法,且其特徵包含有加入『馬來酐』形成馬來酐澱粉,而其非為核准可使用於食用化製澱粉,因此該案亦違反第24條中『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者』之規定,作為不予專利之事由,再者,對於此類的專利案件,似乎亦並非為可公開之專利技術,以避免其他不當業者能獲取公開之內容,進而生產製造與販售。

 

對此,無論專利的獲准與否,對於不當添加物的使用,主要是規則於不當業者違反社會道德的結果,但相關單位應以此為戒,做出適當的對英方式,致使專利制度與精神更為完善,並避免不當專利的公開,而對社會大眾所造成更大的危害。

申請案號為097112557,其公開之公報如下: 

097112557公報        097112557圖一  097112557圖一2  

 

   097112557圖二 097112557圖二-2    

 097112557圖三  

097112557圖三-2  

097112557圖三-3  

 

097112557圖四  

097112557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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