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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8月1日起生效,申請人將可選擇要求中國知識產權局(SIPO)採取「優先審查」程序,處理他們的發明專利申請案

優先審查的資格必須是發明專利透過電子申請,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1、關於節能、環境保護、新一代技術訊息、生物、先進的設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技術領域的重要申請案。

2、關於綠色發展的重要申請案,例如低碳技術和節源等。

3、第一次在中國申請的發明案,並進一步在其他國家或區域申請相同專利標的。

4、任何對於國家利益及公眾利益有重大意義且須優先審查者。

     申請案進入實審程序後,中國知識產權局須處理優先審查之請求。中國知識產權局必須在30日內,對批准具有優先審查資格的請求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且須在一年內做出最後終止此案之決定。申請人必須在收到官方審查通知的兩個月內回覆,且該期限不可以延長。否則中國知識產權局將會終止該優先審查並將該案件以一般申請案來處理。

     中國知識產權局將會在不同技術領域的實審能力、前一年度核准通過之專利案及當年度須進行實審之申請案等基礎上,調整優先審查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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