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的校園組首獎作品「著作,支離破碎」,竟然是抄襲自荷蘭籍藝術家的作品。智財局昨晚已撤下捷運站內的海報燈箱,並將追回作者的五萬元獎金與獎狀。今爆發校園首獎是侵犯智財權的抄襲作品,智財官員感到非常尷尬。
智財局98年11月舉辦第二屆保護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以「智慧活力,秀出創意」為主題。某公立科技大學吳姓學生的設計,以紙飛機的尾翼被名叫「非法下載」的火焰燒斷,燒毀的文字散落、消失,說明著作被偷取和非法下載顯得支離破碎,勇奪校園組首獎。除了得到獎金與獎狀外,也被製作成燈箱廣告,在台北市捷運頂溪站與明德站內公開展示。
智財局表示,吳姓學生參賽前簽署保證書,表示設計是自有創意,絕無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不料竟是抄襲作品,將依規定追回獎狀及獎金。吳姓學生也可能面臨侵權官司,根據著作權法,原著作權人若對吳姓學生提告,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另還有民事賠償。[節錄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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