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 兩岸智財權協議卡住 優先權恐涉主權

  第五次江陳會預定要簽署兩項議題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和智財權保障協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表示,相互承認「商標註冊」與「專利申請」的「優先權」是目前較困難的關卡,對岸以「優先權」恐涉及主權尚未同意。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在兩岸智財權協議簽署前,召開公聽會,經濟部次長林聖忠表示,重點將放在知名商標登記、搶註冊,另外農產品、知名產品的違法標示產地問題也涵蓋在內。

   智慧財產權登記涉及「優先權」部分,如果廠商在台灣已申請專利後,只要12個月內向大陸申請,對岸就得承認該項專利已經取得,反之亦然,「商標」則是6個月。由於「優先權」係列在聯合國底下簽署的國際條約巴黎公約中,中國擔心一旦同意我方「優先權」,將涉及兩岸主權議題,我方將繼續爭取。

  智慧財產局長表示,兩岸確已針對智財權協議進行業務溝通。業者希望能在協議中明定溝通平台,局長回答已經納入協議內容中。林聖忠表示,平台除具有協調能力外,還會包括業務交流、資訊交換、法規調和等功能。

由於台灣主管相關協議內容是由經濟部智財局主導,而中國分成三個單位,所以我方必須和三個單位建立聯繫窗口,未來將採定期見面方式,快速解決問題。

2010/04/13 兩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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